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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後續增購之權利,廠商以原決標折扣數承作,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止,上限採購批數2批,上限金額新臺幣15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至本館秘書室出納完成繳交後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行政區入口位於貴陽街邊)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投標文件審查須檢附之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
(6).投標書。
備註: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
2.廠商應詳閱本案之招標文件,有關招標規範、契約條款等疑義,洽本館漢學資料組周小姐,電話:(02)23619132轉608
3.開標當日因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致未能於原定時間開標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代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亦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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