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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決標條件及折扣率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40萬元及擴充期限至107年3月31日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至本館秘書室出納完成繳交後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行政區入口位於貴陽街邊)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需載明G101061汽車貨運業或GA01010郵政業或G801010倉儲業。)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
6.投標書及標價清單。
備註: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2.依每月廠商以實際運送箱數計價,運送計價分為:
(1)臺灣本島地區:依各館送出箱數計價(價金包括稅捐、工資、 車輛、器材及保養費用等),而廠商於各縣市圖書館收取圖書於倉儲地整揀後送達各館之圖書箱數不予計價。每箱以新臺幣 元整計費(1箱材積規格560mm*387mm*256mm)。
(2)臺灣離島地區:依廠商寄送之箱數計價。
3.本採購案預估數量(箱數)為3,200箱,惟依實際運送箱數計價,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10萬元。契約期間自完成簽約次日起至106年12 月31日止。但若契約上限金額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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