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619132#839/885
電子郵件信箱
gracekao@ncl.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至本館秘書室出納完成繳交後領取。
押標金額度
中文321,000;西文231,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行政區入口位於貴陽街邊)
履約期限
中文第1批106年9月20日以前,西文106年10月17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
6.投標書。
7.成本分析表。
8.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
備註: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分項決標,廠商應詳閱本案招標規範等相關之招標文件,有關招標規範、契約條款等疑義,洽本館藏組黃小姐,電話:(02)23619132轉885。
(二)依其實際供應數量結算(含營業稅):依完成履約實際交貨數量所換算之金額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本契約決標折扣數。圖書資料計價方式以原幣定價換算臺幣後乘以契約折扣數計算之。
(三)本案以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契約上限金額。
(四)採購參考書單如附件電子檔,實際採購書單本館於決標日次日起15個工作天(含)以前提供。
(五)開標當日因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致未能於原定時間開標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代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亦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