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4)23226940#290/225
電子郵件信箱
fiona2099@nmns.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得依原契約項目及決標單價或議價辦理後續擴充100萬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本館行政中心415會議室(由行政中心換證進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行政中心7樓文書科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無不良紀錄,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另具備下列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及79條:
■投標廠商聲明書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表)
■投標標價清單
■切結書1
■押標金支票或憑單
■服務建議書
(以上僅為提醒,請詳閱投標須知,避免缺漏)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若有疑問關於招標規範及履約內容請洽04-23226940分機290李小姐,關於投標文件請洽分機225林小姐。
二、本案以決標日為簽約日。
三、評選時間訂於115年3月23日(一)上午9時30分辦理;地點:本館行政中心414會議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