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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2次,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48萬7,228元整。
(二)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本案後續擴充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增購或續約核算付款,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由行政中心換證進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行政中心7樓文書科或西屯路警衛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廠商基本資格: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者(且公司行號營業項目載明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並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惟雖有上述投標資格,而有下列(1-1)至(1-2)款情形之一者,仍不得參加本案投標,如有發現,其標無效,得標者取消其得標,餘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1-1)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1-2)有採購法第50條、第101條、第103條各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廠商。
(1-3)依採購法第15條規定,若投標廠商與本案承辦、監辦人員具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家屬,請切結(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告知本館,以便承辦、監辦人員迴避。
請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1.到館現勘與履約相關問題,請聯繫本館04-23226940#334高技士。採購相關問題,請聯繫#758張先生。
2.評選會議日期地點,將於資格標開標完成,確認符合資格後當場或由電話通知,請及早準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