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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sc@nmns.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打造博物館思維的智慧學習科普教室,重新以現代學習思潮概念創造新的空間配置,用以提升參與者的體驗豐富度和學習成效,並創造多元新型態科普互動學習環境。
提供智慧教室多用途服務功能及工具軟體,建構易用性、互動性及擴充性之整合系統,以利實施科技融入科普教育館內課程及其他合作多樣虛實融合學習體驗活動進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件送達本館(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或專人送達至本館行政中心7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無不良紀錄,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並具備下列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信用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送投標文件無效。
1.未繳押標金或押標金不足或票據係偽造變造者。
2.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或聲明書未經蓋章者。
3.經審查證件不全、失效或不合規定者。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未蓋章、或與標價有關之字跡模糊、或無法辨識或破損不完整、或塗改而未蓋印章。
5.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不符者。
6.同一廠商投遞有效標封二封以上者。
7.受停業處分或被停止投標權尚未屆滿或撤銷者。
8.於投標文件內附加條件者。
二、另若投標廠商與本承辦、監辦人員具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關係,請切結告知本館,以便該等承辦、監辦人員迴避。
三、若有疑問關於招標規範及履約內容請洽04-23226940分機648黃先生,關於招標文件請洽分機258陳小姐。
備註:本案以決標日為簽約日。
備註:評選時間111年7月1日(五)下午2時00分;評選地點:本館行政中心414會議室。
※1110627更正公告,針對是否允許大陸標的說明,配合修改投標須知及需求說明書,並延長等標期,更正開標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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