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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行政中心7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基本資格: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電機工程科別)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惟雖有上述投標資格,而有下列(1-1)至(1-2)款
情形之一者,仍不得參加本案投標,如有發現,其標無效,得
標者取消其得標權,餘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1-1) 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1-2) 有採購法第50條、第101條、第103條各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廠商。
另若投標廠商與本案承辦、監辦人員具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關係時,請切結告知本館,以便承辦、監辦人員迴避。
附加說明
有需求與履約相關問題,請聯絡04-23226940#760,蔡先生。
採購文件與招標作業相關事宜,請聯絡04-23226940#223,劉小姐。
餘詳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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