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FBP101 已決標公告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鳳凰谷鳥園生態園區 「水電及公共設施委託維修」勞務案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決標日:105/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弘水電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40,000
原始預算
$ 815,390
底價金額
$ 750,000
決標折數
98.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機關代碼 3.9.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添禮
聯絡電話 (04)23226940#761
機關代碼 3.9.13
單位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聯絡人 王添禮
聯絡電話 (04)23226940#761
傳真號碼 (04)23220430
電子郵件信箱 tienli@mail.nmns.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機關得執行後續擴充,其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1萬5,390元整(合計採購金額新台幣163萬780元整);後續擴充期間為契約期滿後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30 17:00
開標時間 105/12/01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5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行政中心7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甲級水電承裝業者或(營業項目載明機電、冷氣、消防、衛生設備修護保養等有關業者),惟雖有上述投標資格,而有下列(1-1)至(1-2)款情形之一者,仍不得參加本案投標,如有發現,其標無效,得標者取消其得標權,餘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1-1)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1-2)有採購法第50條、第101條、第103條各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廠商。 另若投標廠商與本案承辦、監辦人員具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關係,請切結告知本館,以便承辦、監辦人員迴避。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2)應繳證件: (2-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得為影本):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各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2)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3)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法律責任了解切結書並由廠商負責人簽署或蓋章以為負責(正本)。 (2-4)押標金票據、或銀行保險公司保證書、或現金向本館繳納收據(正本)。 (2-5)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添禮
聯絡電話
(04)23226940#761
機關代碼
3.9.13
單位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聯絡人
王添禮
聯絡電話
(04)23226940#761
傳真號碼
(04)23220430
電子郵件信箱
tienli@mail.nmns.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機關得執行後續擴充,其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1萬5,390元整(合計採購金額新台幣163萬780元整);後續擴充期間為契約期滿後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30 17:00
開標時間
105/12/01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5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行政中心7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甲級水電承裝業者或(營業項目載明機電、冷氣、消防、衛生設備修護保養等有關業者),惟雖有上述投標資格,而有下列(1-1)至(1-2)款情形之一者,仍不得參加本案投標,如有發現,其標無效,得標者取消其得標權,餘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1-1)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1-2)有採購法第50條、第101條、第103條各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廠商。 另若投標廠商與本案承辦、監辦人員具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關係,請切結告知本館,以便承辦、監辦人員迴避。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2)應繳證件: (2-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得為影本):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各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2)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3)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法律責任了解切結書並由廠商負責人簽署或蓋章以為負責(正本)。 (2-4)押標金票據、或銀行保險公司保證書、或現金向本館繳納收據(正本)。 (2-5)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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