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1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議會第3屆第4次定期會議政通訊會刊印製暨寄送案

桃園市議會 決標日:114/0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政部印刷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7,540
原始預算
$ 507,460
底價金額
$ 490,000
決標折數
91.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議會
機關代碼 3.8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蔡先生,採購-呂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91#578
機關代碼 3.89
單位名稱 桃園市議會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聯絡人 規格-蔡先生,採購-呂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91#578
傳真號碼 (03)3323484
電子郵件信箱 tyccb253@ty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23 09:00
開標時間 114/01/23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本會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文件內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文件每份新臺幣200元,請用現金或匯款到臺灣銀行桃園分行(帳號026-038-00001-1:戶名桃園市市庫存款戶),憑收據領取標單文件,領取地點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總務組。2.面 購: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每日辦公時間內領取。3.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以金 融機購執據、大型回郵信封(約29CM*39CM)及回郵郵資新臺幣100元(請註明案號並限一封一案)若資料不全或郵資不足將不接受並予以退回,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4.電子領標:廠商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電子檔文件。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採通訊投標: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2.採親自送達本會收發室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逾時送達者概不受理,同一廠商僅能投寄一份標函,否則其所投標函俱屬無效。 三、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投標前並請上網查閱有無補充或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1/2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桃園市議會
機關代碼 3.8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蔡先生,採購-呂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91#578
機關代碼
3.89
單位名稱
桃園市議會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聯絡人
規格-蔡先生,採購-呂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91#578
傳真號碼
(03)3323484
電子郵件信箱
tyccb253@ty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23 09:00
開標時間
114/01/23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本會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文件內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文件每份新臺幣200元,請用現金或匯款到臺灣銀行桃園分行(帳號026-038-00001-1:戶名桃園市市庫存款戶),憑收據領取標單文件,領取地點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總務組。2.面 購: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每日辦公時間內領取。3.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以金 融機購執據、大型回郵信封(約29CM*39CM)及回郵郵資新臺幣100元(請註明案號並限一封一案)若資料不全或郵資不足將不接受並予以退回,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4.電子領標:廠商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電子檔文件。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採通訊投標: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2.採親自送達本會收發室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逾時送達者概不受理,同一廠商僅能投寄一份標函,否則其所投標函俱屬無效。 三、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投標前並請上網查閱有無補充或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1/23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