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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東汴里山田路100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60日內竣工,以日曆天計算。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採購招標手續除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外,悉照本補充說明規定事項辦理,並有優先於投標須知之效力。
2.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3.本工程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4.得標廠商須於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辦理簽約手續,證件不符者取消資格,逾期視同棄權。
5.施工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60日(日曆天)內竣工。
6.如因颱風等災變本校停止上班,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7.本須知視同契約之一部份,如有未盡事宜,依契約書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東汴國民小學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