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6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平房教室屋頂安全性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棟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50,000
原始預算
$ 2,096,488
底價金額
$ 2,083,000
決標折數
98.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7.9.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伍珮鈴
聯絡電話 (04)23306075#688
機關代碼 3.87.9.27
單位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坑口里信義路50號
聯絡人 伍珮鈴
聯絡電話 (04)23306075#688
傳真號碼 (04)23394465
電子郵件信箱 nickey@fses.t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257,893元
補助機關_2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0 10: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信義路50號校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信義路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期150天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為「綜合營造業」登記代碼「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本工程屬文化景觀區內之建築修復工程,為確保修護品質,投標廠商需為依法登記開業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並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規定,本案施工階段應設置工地負責人,且符合該辦法第11條之資格規定;另本案部分工項符合該辦法第12條有關傳統匠師之資格規定。 *本案需聘用之各類人員: 1.工地負責人 2.大木作匠師 3.瓦作匠師 *本工程案團隊人員資格: 1、工地負責人資格:準用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辦理。 (1)需具有累積一年以上之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實務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有關傳統匠師資格要求: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關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9.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伍珮鈴
聯絡電話
(04)23306075#688
機關代碼
3.87.9.27
單位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坑口里信義路50號
聯絡人
伍珮鈴
聯絡電話
(04)23306075#688
傳真號碼
(04)23394465
電子郵件信箱
nickey@fses.t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257,893元
補助機關_2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0 10: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信義路50號校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信義路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期150天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為「綜合營造業」登記代碼「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本工程屬文化景觀區內之建築修復工程,為確保修護品質,投標廠商需為依法登記開業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並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規定,本案施工階段應設置工地負責人,且符合該辦法第11條之資格規定;另本案部分工項符合該辦法第12條有關傳統匠師之資格規定。 *本案需聘用之各類人員: 1.工地負責人 2.大木作匠師 3.瓦作匠師 *本工程案團隊人員資格: 1、工地負責人資格:準用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辦理。 (1)需具有累積一年以上之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實務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有關傳統匠師資格要求: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關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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