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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太平三街295號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是否符合規定(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得以「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之資料代替)。
4.屬特許行業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備註:非屬特許行業者免審)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6.納稅證明文件或最近一期無違章欠稅之證明文件
7.電子領標憑證(非電子領標者免附,未提出者得當場說明)
8.授權委託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9.退還投標文件申請單(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
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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