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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益民路二段48號,前棟二樓校長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5/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益民路二段48號總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符合其中之一):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之專業施工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採購主要部分為:室內裝修工程 。
(2)招標文件如有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之情形,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其提出同等品之時機為:得標廠商得於使用同等品前,依契約規定向機關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唯燈具、地板、櫃體等可於服務建議書中提同等品,且需檢附下列資料:廠商型錄、同等品比較表、產地、是否具有環保節能標章及安全性等證明、色彩選擇性,如經審查符合後,納入契約履約,除色彩配置由機關選擇外,得免再提送審資料,得列入進場時查驗並於查驗符合後施工。
(3)因現況有少許困難度可能影響施工作業,故請廠商實地場看後將現場會勘證明納入服務建議書中供評審。
服務建議書審查項目及配分:1.團隊能力與實績40分2.對本案之瞭解程度及執行方案30分3.工程管理計畫30分,無須簡報。
倘受評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內容未盡符合招標文件規定,除本審查須知或其他招標文件之審查規定,已載明不符合者不納入為審查對象者外,仍得參加審查,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3 條規定送審查委員會供審查參考,審查委員依不符合之情形,例如無資料、有錯誤、不符合需求者,給予各審查項目或子項較低之評分。及格分數80分。
請於服務建議書內提出:
關鍵課題及因應對策
問題1.工地位置位於袋地,工程車輛無法開至共讀站門口。
問題2.與幼兒園鄰近,噪音是否干擾之因應。
問題3.既設水泥地坪,高低差大,如何施作石塑地板。
問題4.本案須配合冷氣安裝分離式冷氣及修飾美化,(目前校方有國際牌7.2KW共5組,10KW共2組,有預留排水,無電源)
問題5.本案於取得室內裝修核可正後,方可進場施工,並必須配合學校作息。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益民國民小學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