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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7/1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益民路二段48號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除星期日之外所有日數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c.其他:。
(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採共同投標者,依共同投標協議書所載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核算各成員之決標金額,但協議書內容未載明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並更正之。)
■(3)E102011土木包工業(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附加說明
#服務建議書(含附件)內容
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內容,應依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服務範圍及項目研擬,按下列規定撰寫,決標後並列為契約附件之一:
(一)服務建議書(含附件)【5】份(正本1份,副本【4】份),須標示正副本,正本及副本內容有異時,以正本為準。
(二)服務建議書主文:
1.服務建議書封面:標題統一為【臺中市大里區益民國民小學108年度校舍老舊廁所整修工程】服務建議書。
2.服務建議書正本首頁請標示廠商名稱,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倘投標廠商未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本機關得洽廠商澄清更正。
3.服務建議書內容:服務建議書內容(主文部分)應涵蓋審查項目,投標廠商應依審查項目依序撰擬。
#視情況提送樣品及型錄。
服務建議書審查項目及配分:技術20分,品質20分,管理15分、商業條款15分、廠商過去履約績效20分、創意加分10分,投標廠商於截標日前5年內,承攬公共工程之履約實績(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供參),得於評審結果總分再加減分。
備註:服務建議書內容建議依照審查須知中所附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要點彙整暨目錄表之檔案編排,除書面以外需附電子檔(可編輯之WORD檔)
本次為第二次公告,前次以領標得不用重新領標,但因前次有異動標單及圖說,需自行確認是否為新版,歡迎來校現勘(入校內需配合疫情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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