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ohn0303@mail.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甲東路52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1.投標須知第60條第1項第(3)款決標方式(3-6)點其他,內容修訂為: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9條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第二類服務費用百分比議定服務費率後決標。2.投標須知第60條第1項第(5)款單價調整方式,取消勾選(5-2)點。3.投標須知第67條,刪除第3項有關「總標單」的描述。4.投標須知第77條第1項招標文件增列第(3)款「標價清單」。5.契約第3條第2項計價方式,第2款第1目中段有關「服務費用為:本案採固定費率,...,第二類各級距費率所計算出之金額之84%給付」,整段刪除。6.評選須知裡評選項目第3項內容修訂為「監造計畫及監造重點」;第5項內容修訂為「價格合理性分析(廠商服務費用組成分析及建物平均造價分析等)」7.契約第5條第20項有關乙方全職員工之薪資,修訂為應高於基本工資的1.1倍。8.投標須知第78條,全段修訂。9.等標期順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東陽國民小學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