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ZES106Y01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承辦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6年度改善國中小飲用水設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始公告未揭露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455,840
原始預算
$ 10,494,000
底價金額
$ 10,494,000
決標折數
99.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7.8.5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8 - 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春進
聯絡電話 (04)25324740#104
機關代碼 3.87.8.57
單位名稱 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27臺中市潭子區福仁里中山路二段31號
聯絡人 吳春進
聯絡電話 (04)25324740#104
傳真號碼 (04)25317294
電子郵件信箱 hsboy@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49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決標單價擴充至預算上限(擴充之期間至107年5月16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0,494,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6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7 10:00
開標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福仁里中山路二段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福仁里中山路二段3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接到各校訂購單次工作日起算1個月內交貨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1020、CC01030、F113020 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屬特許行業者應另檢附專業登記證。 3.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4)電子領標憑證。(未附者可當場提出說明) (5)其他文件詳投標須知 2.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本案為複數決標,決標予最低標及價格跟進廠商(須出具投標廠商同意跟進確認與承諾書),無決標家數之限制,若跟進廠商不足三家,不另行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8.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春進
聯絡電話
(04)25324740#104
機關代碼
3.87.8.57
單位名稱
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27臺中市潭子區福仁里中山路二段31號
聯絡人
吳春進
聯絡電話
(04)25324740#104
傳真號碼
(04)25317294
電子郵件信箱
hsboy@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49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決標單價擴充至預算上限(擴充之期間至107年5月16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0,494,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6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7 10:00
開標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福仁里中山路二段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福仁里中山路二段3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接到各校訂購單次工作日起算1個月內交貨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1020、CC01030、F113020 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屬特許行業者應另檢附專業登記證。 3.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4)電子領標憑證。(未附者可當場提出說明) (5)其他文件詳投標須知 2.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本案為複數決標,決標予最低標及價格跟進廠商(須出具投標廠商同意跟進確認與承諾書),無決標家數之限制,若跟進廠商不足三家,不另行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6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