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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國小部餐費(含教職員工)440,000餐x53元=23,320,000元
幼兒園-
餐費(含水果、教職員工)13,200餐x50元=660,000元
上下午點心12,000餐x45元=540,000元
寒暑假課照班
午餐(含水果、教職員工)1,750餐x50元=87,500元
上下午點心1,500餐x45元=67,500元
合計 24,675,000元;期間上限:114年7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0001臺中市豐原區西安里西安街72號 瑞穗國小仁愛樓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001臺中市豐原區西安里西安街72號 瑞穗國小 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2年08月01日至113年07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合格之餐盒業者、團膳承包業或營業項目為「即食餐食製造業、其他餐飲業、餐館業」登記代碼「C199030、F501990、F501060」之公司或行號。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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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本案第三次招標文件有大幅修正,請務必確認本次之招標文件內容。
1. 投標須知-
六、本採購預算金額
二十七、評選時間
六十、(3)決標方式 (3-6)其他
六十二、本採購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
2. 契約書-第三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內容
3. 採購需求說明-二、採購內容
4. 評選須知-評選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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