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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西勢路41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 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 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以上公司或行號。
營造業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
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本校籌獲工程預算補助原為分勵志樓A、勵志樓B兩案,為利採購效率,合併為勵志樓A、勵志樓B校舍耐震能力補強工程採購案辦理。
廠商承攬應配合本校分案辦理勵志樓A、勵志樓B之驗收結算及相關作業。
本案合併招標、分二期施工;第一期為勵志樓A、第二期為勵志樓B。勵志樓A驗收合格後,再行施作勵志樓B部分。若有變更需要,得就雙方合意後變更。
勵志樓A: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工期80個日曆天。
勵志樓B:勵志樓A驗收合格之次日起15日內開工,工期80個日曆天。
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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