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725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南陽國小半戶外球場整修工程(第二次修正)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聖展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49,500
原始預算
$ 5,282,780
底價金額
$ 5,277,498
決標折數
97.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7.8.2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田文雄
聯絡電話 (04)25222521#705
機關代碼 3.87.8.2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
聯絡人 田文雄
聯絡電話 (04)25222521#705
傳真號碼 (04)25289979
電子郵件信箱 pi91615803@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4,373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282,78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16 17:00
開標時間 109/11/17 09:2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後14日內開工,開工日起算15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之綜合營造業或其他可承攬本案之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並能提出相關證明佐證。 3.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為第二次減項後第二次上網招標,施工期限延長為150日曆天,合計兩次減項減除項目包含固定式籃球框架、水電設備、燈具、PE防護網、口字柱防撞板、球場劃線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8.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田文雄
聯絡電話
(04)25222521#705
機關代碼
3.87.8.2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
聯絡人
田文雄
聯絡電話
(04)25222521#705
傳真號碼
(04)25289979
電子郵件信箱
pi91615803@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4,373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282,78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16 17:00
開標時間
109/11/17 09:2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後14日內開工,開工日起算15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之綜合營造業或其他可承攬本案之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並能提出相關證明佐證。 3.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為第二次減項後第二次上網招標,施工期限延長為150日曆天,合計兩次減項減除項目包含固定式籃球框架、水電設備、燈具、PE防護網、口字柱防撞板、球場劃線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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