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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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8臺中市大雅區學府路23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可複數勾選)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餐盒業者及其他飲食業者、即食餐盒製造業之公司行號或其他可承攬本案之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並能提出相關證明佐證,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
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等
其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採固定單價(含稅)最有利標決標:
1.國小每生每餐新臺幣45元整、幼兒園每生每餐(含上、下午點心)新臺幣81元整。
2.市府補助水果費:國中小每生每週一次,每次每生補助6元(111年部分依核定情形採購。)
3.每週應規畫一日為學校蔬食日,由各校視其狀況與供應廠商協商商執行,廠商不得拒絕。
4.每週採用至少2次臺中市在地蔬果或生鮮農漁產品,且每週應至少1次有機蔬果作為午餐食材。
其他細節請參閱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契約書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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