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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雅潭路三段二號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號:
(1)E102011土木包工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相關: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合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或相關業務者: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
(3)公司或行號: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EZ99990其他工程業、CH01010體育用品製造業者: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與於98年4月13日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3.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a.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b.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承攬商須於開工前檢附相關保險證明文件。
3.施工過程之環境安全及衛生請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辦理。
4.製作成果報告書一式兩份(前中後照片)並將照片於驗收時繳交於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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