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6臺中市新社區復盛村興社街二段28-1號
電子郵件信箱
qaz789@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6臺中市新社區復盛村興社街二段28-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附件說明指定之場所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依法登記得以承攬本採購案相關之公司或行號(商號),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商工登記基本資料,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列印)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
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
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二.承包廠商於履約管理。驗收期間不得與公務員有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行賄之行為。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