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6臺中市新社區復盛村興社街二段2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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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she56@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詳見招標文件< 統包需求計畫書>< 捌、設計及施工需求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施工廠商:
(1)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
(2)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設計廠商:
(1)建築師個人或聯合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
(2)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3、若統包商同時具備(1)施工及(2)設計廠商(須為建築師)之資格,得不須另覓合作廠商,得單獨投標(若為營造業單獨投標,須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4、若統包商未具上述可單獨投標資格,須覓合作廠商,並以設計廠商(建築師個人或聯合事務所)為代表廠商,施工廠商(綜合營造業)為共同投標廠商之共同投標組合方式,並須檢附法院公證共同投標協議書等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本案資格審查後將另行通知評選日期。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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