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農建課:張小姐 603;秘書室:洪先生106
機關地址
439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
聯絡人
農建課:張小姐 603;秘書室:洪先生106
聯絡電話
(04)26713511#603;106
電子郵件信箱
taan106@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機關得依原契約內容辦理後續擴充延長契約履行時間及增加契約金額,並依原契約所訂定之相關履約範圍、條件及單價等向得標廠商增購,同時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程序辦理契約變更。
(二)擴充之金額及期限:預計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000,000元整(此為上限值,由機關依實際預算經費需求調整),延長契約履行時間期限至114年3月31日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9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秘書室收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或派工累計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
4.廠商聲明書。
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6.押標金。
7.授權委託書
8.退還押標金及文件申請書
9.電子領標憑證
*其他所需檢附投標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一、如因颱風等災變本所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截標、開標。
二、開標當時廠商如未到場或非負責人本人出席且未攜帶委任書者,視同放棄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機關通知之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之權利。
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明細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內以供檢驗。
四、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期限內完成書面契約簽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簽約,本所得撤銷其得標。
五、其他注意事項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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