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9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
聯絡電話
(04)26713511#603;106
電子郵件信箱
taan226@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發包賸餘款以結標單價保留增購(增購數為採購預算金額減除決標金額之結餘金額),以契約條件之決標單價辦理增購,後續擴充金額以不超過本採購預算金額為基準並至106年5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9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9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秘書室總務收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或派工單金額總計達預算上限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營造業者應附:
A、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B、營造業登記證。
2土木包工業者應附:
A、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廠商切結書(詳附件「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一、如因颱風等災變本所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截標、開標。二、開標當時廠商如未到場或非負責人本人出席且未攜帶委任書者,視同放棄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機關通知之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之權利。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明細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內以供檢驗。四、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期限內完成書面契約簽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簽約,本所得撤銷其得標。五、其他注意事項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