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SK18 已決標公告

109年三山國王講古擂台賽暨文化活動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決標日:109/08/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有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0,000
原始預算
$ 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7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秉睿
聯絡電話 (04) 25722511 #21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7.77
單位名稱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機關地址 422 臺中市 石岡區 九房里豐勢路1033號
聯絡人 陳秉睿
聯絡電話 (04) 25722511 #213
傳真號碼 (04) 25722874
電子郵件信箱 anthonymystic@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87.35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補助金額 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9/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04 17:00
開標時間 109/09/07 09: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2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豐勢路10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10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招標公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承辦業務單位連絡人為人文課張育慈【連絡電話:(04)25722511分機291】;採購單位連絡人為秘書室陳秉睿【連絡電話:(04)25722511分機213】。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竄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暨其施行細則第60條之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經查明確認未以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開標當日,倘遇特殊事故不上班,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之同一時間開標,不另行通知。 六、投標廠商應投標前,應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評估明瞭本採購案之一切有關事項。 七、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地方稅務局或暨其所屬分局」依據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後由機關收執。 八、本採購依採購法第33條第3項勾選為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倘若廠商因繕打外標封招標案號及標的名稱,與本採購公告內容不符,機關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暨其施行細則第60條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承辦業務單位連絡人為人文課張育慈【連絡電話:(04)25722511分機291】;採購單位連絡人為秘書室陳秉睿【連絡電話:(04)25722511分機213】。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竄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暨其施行細則第60條之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經查明確認未以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開標當日,倘遇特殊事故不上班,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之同一時間開標,不另行通知。 六、投標廠商應投標前,應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評估明瞭本採購案之一切有關事項。 七、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地方稅務局或暨其所屬分局」依據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後由機關收執。 八、本採購依採購法第33條第3項勾選為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倘若廠商因繕打外標封招標案號及標的名稱,與本採購公告內容不符,機關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暨其施行細則第60條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9/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7
聯絡人
陳秉睿
聯絡電話
(04) 25722511 #21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7.77
單位名稱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機關地址
422 臺中市 石岡區 九房里豐勢路1033號
聯絡人
陳秉睿
聯絡電話
(04) 25722511 #213
傳真號碼
(04) 25722874
電子郵件信箱
anthonymystic@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87.35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補助金額 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9/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04 17:00
開標時間
109/09/07 09: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2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豐勢路10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10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招標公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承辦業務單位連絡人為人文課張育慈【連絡電話:(04)25722511分機291】;採購單位連絡人為秘書室陳秉睿【連絡電話:(04)25722511分機213】。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竄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暨其施行細則第60條之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經查明確認未以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開標當日,倘遇特殊事故不上班,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之同一時間開標,不另行通知。 六、投標廠商應投標前,應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評估明瞭本採購案之一切有關事項。 七、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地方稅務局或暨其所屬分局」依據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後由機關收執。 八、本採購依採購法第33條第3項勾選為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倘若廠商因繕打外標封招標案號及標的名稱,與本採購公告內容不符,機關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暨其施行細則第60條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承辦業務單位連絡人為人文課張育慈【連絡電話:(04)25722511分機291】;採購單位連絡人為秘書室陳秉睿【連絡電話:(04)25722511分機213】。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竄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暨其施行細則第60條之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經查明確認未以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開標當日,倘遇特殊事故不上班,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之同一時間開標,不另行通知。 六、投標廠商應投標前,應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評估明瞭本採購案之一切有關事項。 七、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地方稅務局或暨其所屬分局」依據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後由機關收執。 八、本採購依採購法第33條第3項勾選為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倘若廠商因繕打外標封招標案號及標的名稱,與本採購公告內容不符,機關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暨其施行細則第60條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9/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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