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H05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各型清潔車輛及機具維修保養(開口契約)勞務採購案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決標日:114/12/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瑞汽車修配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93,914
原始預算
$ 5,143,728
底價金額
$ 5,100,000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7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4)25941501#506
機關代碼 3.87.76
單位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4)25941501#506
傳真號碼 (04)25942568
電子郵件信箱 a30053@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金額以預估金額1,000,000元為上限。 (2)概估數量及工作內容依機關指示辦理。 (3)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其餘詳如投標須知第62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09:30
開標時間 115/01/06 10:30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10」之公司或行號。 (2)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須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應具有下列資格之維修人員,並檢附受僱人員技術證照影本,以提供查驗(政府機關核發之技術證照)。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照或交通部所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二級汽車修護技工證照,1人以上,須具備1年以上車輛或機具維修經驗(依勞保投保資料或在職證明文件為準) 2.交通部所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職業大貨車執照,1人以上。 3.第1點汽車修護及第2點銲接技術人員不得為同一人,即廠商提報維修人員如同時具有汽車修護及銲接技術人員證照,僅得提報單一項證照送審。 (3)維修場所:廠商應至本區清潔隊駐地(和平及梨山)現場保養維修。並於本區或毗鄰行政區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15年1月6日上午9時30分前以郵遞寄送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者無效)。是日10時30分於本所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本案為後續擴充採購案件 (1)擴充金額以預估金額1,000,000元為上限。 (2)概估數量及工作內容依機關指示辦理。 (3)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依契約單價繼續採購,增購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1,000,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加開議價會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0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4)25941501#506
機關代碼
3.87.76
單位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4)25941501#506
傳真號碼
(04)25942568
電子郵件信箱
a30053@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金額以預估金額1,000,000元為上限。 (2)概估數量及工作內容依機關指示辦理。 (3)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其餘詳如投標須知第62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09:30
開標時間
115/01/06 10:30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10」之公司或行號。 (2)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須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應具有下列資格之維修人員,並檢附受僱人員技術證照影本,以提供查驗(政府機關核發之技術證照)。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照或交通部所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二級汽車修護技工證照,1人以上,須具備1年以上車輛或機具維修經驗(依勞保投保資料或在職證明文件為準) 2.交通部所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職業大貨車執照,1人以上。 3.第1點汽車修護及第2點銲接技術人員不得為同一人,即廠商提報維修人員如同時具有汽車修護及銲接技術人員證照,僅得提報單一項證照送審。 (3)維修場所:廠商應至本區清潔隊駐地(和平及梨山)現場保養維修。並於本區或毗鄰行政區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15年1月6日上午9時30分前以郵遞寄送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者無效)。是日10時30分於本所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本案為後續擴充採購案件 (1)擴充金額以預估金額1,000,000元為上限。 (2)概估數量及工作內容依機關指示辦理。 (3)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依契約單價繼續採購,增購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1,000,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加開議價會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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