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電子郵件信箱
zchie324@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後擴充1年(擴充至113年度),擴充經費新台幣743,520元,得標廠商履約良好,即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作業,免召開議價會議。
2.其餘詳如投標須知第63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一年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擴充條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3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公司、行號、自然人、法人、機構、團體、原住民廠商):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E01010租賃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可提供影印機租賃、批發、買賣之行業),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指定廠商營業項目: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E01010租賃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可提供影印機租賃、批發、買賣之行業)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11年12月22日下午1時前以郵遞寄送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者無效)。111年12月22日下午二時於本所二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因112年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案得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