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B37 已決標公告

112年6、7月(含杜蘇芮颱風)豪雨-和平區自由里三叉坑部落擋土牆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決標日:112/10/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泓輝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0,800
原始預算
$ 283,500
底價金額
$ 280,8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7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4)25941501#307
機關代碼 3.87.76
單位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4)25941501#307
傳真號碼 (04)25943297
電子郵件信箱 chi61052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 臺中市政府
補助金額 283,5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3 09:00
開標時間 112/11/13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年11月13日上午9時前以郵遞寄達(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本案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2.為原住民組織或團體,如係獨資人,請檢附該組織之負責人出示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3.為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請檢附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等證明文件。 (依據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及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說明二: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但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綠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一份新臺幣50元整,該項費用不論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其它 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註]: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須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2.本案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已辦理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文件。 3.另企畫書書面評審時間暫訂於112年11月13日下午2時,如有異動再行通知合格廠商。 4.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6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4)25941501#307
機關代碼
3.87.76
單位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4)25941501#307
傳真號碼
(04)25943297
電子郵件信箱
chi61052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 臺中市政府
補助金額
283,5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3 09:00
開標時間
112/11/13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年11月13日上午9時前以郵遞寄達(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本案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2.為原住民組織或團體,如係獨資人,請檢附該組織之負責人出示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3.為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請檢附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等證明文件。 (依據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及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說明二: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但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綠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一份新臺幣50元整,該項費用不論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其它
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註]: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須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2.本案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已辦理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文件。 3.另企畫書書面評審時間暫訂於112年11月13日下午2時,如有異動再行通知合格廠商。 4.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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