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電子郵件信箱
zchie324@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後擴充1年(擴充至110年度),擴充經費新台幣713,412元整,得標廠商履約良好,即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作業,免召開議價會議。
2.其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一年)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公司、行號、自然人、法人、機構、團體、原住民廠商):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E01010租賃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可提供影印機租賃、批發、買賣之行業),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指定廠商營業項目: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E01010租賃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可提供影印機租賃、批發、買賣之行業)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8年12月18日上午9時前以郵遞寄送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者無效)。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本次更正公告修改投標須知第十六條第二項:「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之原產地得為下列外國者:1.國家地區名稱:不限。2.是否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否。」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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