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H0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各型清潔車輛及機具維修保養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決標日:107/0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順鴻汽車材料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25,997
原始預算
$ 2,191,750
底價金額
$ 2,190,000
決標折數
97.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7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五十三條規定辦理。
聯絡人 謝震宇
聯絡電話 (04)25941741
機關代碼 3.87.76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聯絡人 謝震宇
聯絡電話 (04)25941741
傳真號碼 (04)25943297
電子郵件信箱 chi61052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9 09:00
開標時間 107/01/09 10:00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7年1月9日上午9時前以郵遞寄達(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書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10」之公司或行號。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須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應具有下列資格之維修人員,並檢附受僱人員技術證照影本,以提供查驗(政府機關核發之技術證照)。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照或交通部所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二級汽車修護技工證照,1人以上,須具備1年以上車輛或機具維修經驗(依勞保投保資料或在職證明文件為準)。 2.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銲接技術士證照,1人以上。 3.交通部所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職業大貨車執照,1人以上。 4.第1點汽車修護及第2點銲接技術人員不得為同一人,即廠商提報維修人員如同時具有汽車修護及銲接技術人員證照,僅得提報單一項證照送審。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專業技術人員證件影本供本所審核(簽約後,本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一份新臺幣100元整,該項費用不論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其它 1.本採購案之開標,若需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辦理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其程序仍接續由到場廠商進行減價、比減價格。 2.詳餘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須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4.本案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已辦理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文件。 5. 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6
聯絡人
謝震宇
聯絡電話
(04)25941741
機關代碼
3.87.76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聯絡人
謝震宇
聯絡電話
(04)25941741
傳真號碼
(04)25943297
電子郵件信箱
chi61052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9 09:00
開標時間
107/01/09 10:00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7年1月9日上午9時前以郵遞寄達(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書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10」之公司或行號。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須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應具有下列資格之維修人員,並檢附受僱人員技術證照影本,以提供查驗(政府機關核發之技術證照)。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照或交通部所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二級汽車修護技工證照,1人以上,須具備1年以上車輛或機具維修經驗(依勞保投保資料或在職證明文件為準)。 2.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銲接技術士證照,1人以上。 3.交通部所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職業大貨車執照,1人以上。 4.第1點汽車修護及第2點銲接技術人員不得為同一人,即廠商提報維修人員如同時具有汽車修護及銲接技術人員證照,僅得提報單一項證照送審。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專業技術人員證件影本供本所審核(簽約後,本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一份新臺幣100元整,該項費用不論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其它
1.本採購案之開標,若需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辦理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其程序仍接續由到場廠商進行減價、比減價格。 2.詳餘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須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4.本案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已辦理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文件。 5. 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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