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電子郵件信箱
f1199@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依法登記立案且具有辦理與辦理本案相關項目之公司、行號及其他經政府立案設立許可之學術單位、民間法人機構或人民團體,備「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立案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及信用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6年6月7日上午9時前以郵遞寄送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者無效)。
二、決標方式:本區因屬原住民族地區,為落實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說明二「第1次公告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106年6月7日上午10時辦理開標作業,審標後合格廠商進入評審作業,評選後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作業。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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