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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擴充監造部份,金額上限:24萬8,204元(依決標比例計算),監造部份施工期限至工程結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8臺中市外埔區大同里六分路390號(本所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8臺中市外埔區大同里六分路39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
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或水利類科擇一)。b.技師公會會員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I101061」之「工程技術顧問 」之公司或行號(土木、結構或水利類科擇一)。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廠商納稅證明:(1)營業稅繳稅證明(2)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有效會員證。
以上請詳閱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投標廠商注意填寫附錄四.總標單投標總標價時參考「預算金額」填入。(詳如投標須知第5點,第58點規定)
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本採購案採購金額含後續擴充金額24萬8,204元。(詳如投標須知第58點規定)
4..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本採購案評審委員評審時間:【111年12月13日上午10時30分】。地點:本所3樓會議室。
5.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附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詳如採購契約第1條第8項)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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