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025 已決標公告

109年臺中市龍井區區民團體意外保險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決標日:108/10/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沙鹿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38,625
原始預算
$ 15,000,000
底價金額
$ 15,000,000
決標折數
64.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宥均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35
機關代碼 3.87.74
單位名稱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聯絡人 劉宥均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35
傳真號碼 (04)26361853
電子郵件信箱 jiun305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1 17:00
開標時間 108/11/12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9年1月1日0時起至109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保險業且得以承保團體意外險之保險公司,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本年度公會會員證。3.最近一期繳稅證明。4.押標金5.總標單及廠商報價單6.投標廠商聲明書7.電子領標憑據8.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非公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請必備授權書或身分證等文件)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押標金票據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中市龍井區公所」為受款人。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 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宥均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35
機關代碼
3.87.74
單位名稱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聯絡人
劉宥均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35
傳真號碼
(04)26361853
電子郵件信箱
jiun305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1 17:00
開標時間
108/11/12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9年1月1日0時起至109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保險業且得以承保團體意外險之保險公司,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本年度公會會員證。3.最近一期繳稅證明。4.押標金5.總標單及廠商報價單6.投標廠商聲明書7.電子領標憑據8.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非公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請必備授權書或身分證等文件)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押標金票據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中市龍井區公所」為受款人。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 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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