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151 已截止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106年里鄰長、基層幹部等公民民主生活教育觀摩聯誼暨節能減碳宣導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公告日:106/02/02 截止日:106/0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292,800

押標金
$ 15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2/1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姿琳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21
機關代碼 3.87.74
單位名稱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聯絡人 游姿琳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21
傳真號碼 (04)26361853
電子郵件信箱 doraemo080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5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龍井往馬祖地區 **押標金票據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中市龍井區公所」為受款人) **. 壹、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貳、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履約期限 自106年4月1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為預估日期,以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立案登記廠商,具備並有合格證件且無不良記錄者及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規定者。 **應附證件: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上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符。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等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採電子領標者圖說文件工本費計100元(為確認廠商是否確實已繳費領標,電子領標廠商之外標封請粘貼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評選會議時間:有關評選作業(採序位法)本所於106年2月17日上午10時進行評選(該評選時間若有更動,將另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姿琳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21
機關代碼
3.87.74
單位名稱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聯絡人
游姿琳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21
傳真號碼
(04)26361853
電子郵件信箱
doraemo080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5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龍井往馬祖地區 **押標金票據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中市龍井區公所」為受款人) **. 壹、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貳、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履約期限
自106年4月1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為預估日期,以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立案登記廠商,具備並有合格證件且無不良記錄者及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規定者。 **應附證件: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上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符。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等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採電子領標者圖說文件工本費計100元(為確認廠商是否確實已繳費領標,電子領標廠商之外標封請粘貼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評選會議時間:有關評選作業(採序位法)本所於106年2月17日上午10時進行評選(該評選時間若有更動,將另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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