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電子郵件信箱
gn01921390@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止皆可擴充採購。
2.後續擴充金額:採購金額扣減廠商標得之金額(剩餘款)為後續擴充金額,以本預算金額新台幣2,500,000元整為請款最高上限。
3.後續擴充數量及品項:履約期限內依原契約項目及單價內,依實際執行數量,執行項目由機關決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立案登記廠商或人民團體,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法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無不良紀錄者且非屬採購法第一佰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檢附文件:1、合法登記證明文件、2.農藥販賣許可證明文件,3、納稅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等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附加說明
**押標金票據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中市龍井區公所」為受款人。
附註:壹、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貳、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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