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0211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龍井區區民團體意外保險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決標日:105/11/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447,525
原始預算
$ 16,500,000
底價金額
$ 15,555,500
決標折數
86.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4 - 保險及退休基金輔助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千芳小姐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35
機關代碼 3.87.74
單位名稱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聯絡人 黃千芳小姐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35
傳真號碼 (04)26361853
電子郵件信箱 o219@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9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0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總標價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6年1月1日0時起至106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立案登記保險業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保險業營業執照。 2.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資料代之〉,勿再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代之。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4.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5.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押標金票據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中市龍井區公所」為受款人。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千芳小姐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35
機關代碼
3.87.74
單位名稱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聯絡人
黃千芳小姐
聯絡電話
(04)26352411#1235
傳真號碼
(04)26361853
電子郵件信箱
o219@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9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0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總標價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6年1月1日0時起至106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立案登記保險業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保險業營業執照。 2.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資料代之〉,勿再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代之。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4.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5.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押標金票據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中市龍井區公所」為受款人。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詳投標須知〈文件〉之規定。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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