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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zih62@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得依契約內容後續辦理擴充一年,並得依契約所訂相關履約範圍、條件向得標廠商增購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預計增購新臺幣960,000元整,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3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48,000元整(支票抬頭應註明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並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登記資料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其它請參閱投標須知。
其他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2.本招標文件規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3.請參閱臺中市潭子區公所投標須知及附件辦理。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查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號碼:(02)87897554。 潭子區公所政風室電話暨傳真電話:04-25367955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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