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nzih62@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239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239號(1樓總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履約日起至正式搬遷日後15個日曆天內(含正式搬遷日)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其代碼為「G101061汽車貨運業」之公司或行號並請加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為無效文件廠商,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登記資料代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本案因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尚未完成「潭子聯合辦公大樓興建工程」正式驗收及點交作業程序,且後續尚需進行建築物室內裝修作業,得標廠商應俟機關行文通知正式搬遷日期後方行開始履約。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3.服務建議書(企劃書)一式7份。4.【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5.本招標文件規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6.請參閱臺中市潭子區公所投標須知及附件辦理。
7.【公告補充事項:招標文件補上傳切結書檔案,請領標廠商務必注意】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查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號碼:(02)87897554。
潭子區公所政風室電話暨傳真電話:04-2533932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