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0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霧峰區標誌標線及反射鏡等交通管制設施工程(開口契約)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決標日:111/0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曜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70,000
原始預算
$ 2,829,600
底價金額
$ 2,800,000
決標折數
5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7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用及建設課 廖梓妤
聯絡電話 (04)23397128#314
raw_text_length 2475
機關代碼 3.87.72
機關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
聯絡人 公用及建設課 廖梓妤
聯絡電話 (04)23397128#314
傳真號碼 (04)23303352
電子郵件信箱 ntuser71@taichung.gov.tw
標案案號 111-002
標案名稱 111年度霧峰區標誌標線及反射鏡等交通管制設施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29,6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契約金額新台幣2,829,600元+後續擴充金額2,829,600元)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限仍至111年11月30日止。金額依實際需求及追加預算通過與否決定;數量依本案契約工項實際查報施工計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2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4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2樓會議室(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或郵遞本所2樓秘書室(收發)(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2,829,6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用及建設課 廖梓妤
聯絡電話
(04)2339712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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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5
機關代碼
3.87.72
機關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
聯絡人
公用及建設課 廖梓妤
聯絡電話
(04)23397128#314
傳真號碼
(04)23303352
電子郵件信箱
ntuser71@taichung.gov.tw
標案案號
111-002
標案名稱
111年度霧峰區標誌標線及反射鏡等交通管制設施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29,6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契約金額新台幣2,829,600元+後續擴充金額2,829,600元)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限仍至111年11月30日止。金額依實際需求及追加預算通過與否決定;數量依本案契約工項實際查報施工計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2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4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2樓會議室(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或郵遞本所2樓秘書室(收發)(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2,829,6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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