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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210@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或行號,其登
記營業項目有下列其中之一者 :
1.「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2.「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
3.「F106050」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
4.「F113020」電器批發業。
5.「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
6.「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7.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注意事項:
1、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並自
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
2、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a.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
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
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1期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3、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為本所審查用,廠商資格文件以投標須
知規定為準):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
由本所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需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
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1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價格文件:以企劃書報價。
1、價格均以新臺幣為準,投標廠商應按最近市場工料價格正確填寫
標單。
2、投標標價清單總標價之中文大寫與合計阿拉伯數字不相符時,以
總標價中文大寫為準。
3、標價清單計價項目及數量不得更改,數量為一者,單價可免填,
複價仍應填寫,數量不為一者,單價及複價均應填寫。
4、投標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形式審認,投標標價清單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即視為無效標:
(1)投標標價清單上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或設立名稱未一
致。
(2)投標標價清單未核章(應蓋廠商及負責人大小章)。
(3)投標標價清單未依規定填寫或標價塗改處未蓋負責人章者。
(4)標價超過預算(或固定金額)者。
■企劃書:應提送企劃書1式8份。
■注意事項:
1、投標文件規定廠商應用印之處,應加蓋印章,填寫錯誤或塗改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
2、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
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間前,以專人送達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項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
開標及評選
112 年 08 月 11 日 10:00 資格審查; 14:00 評選。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
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投標須知修正
二十二、 本採購依採購法第35條:
•(1)允許廠商於在不降低原有功能條件下,可提出可縮減工期、減省經費或提高效率之替代方案(請載明允許項目):
■(2)不允許提出替代方案。
五十六、 無法決標時是否得參考採購法第56條規定採行協商措施:是;採行協商措施得更改之項目:便利性、多樣性、安全性。
五十九、■注意事項:
1、投標文件規定廠商應用印之處,應加蓋印章,填寫錯誤或塗改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
2、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3、本所得視需要通知投標廠商提供紀念品樣品實物供本所評審,評審完成後即發還投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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