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ouli.gov@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報紙業、廣告刊業務(I401010)、廣告傳單(I401020)、排版業(IZ10010)、雜誌期刊出版業(J303010)、圖書出版業、(J304010)通訊稿業、(J302010)其中一項營業項目之公司或行號。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
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間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項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疑議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四、
檢舉電話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6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住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台中市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住址: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文心樓9樓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
五、依據臺中市政府100年7月28日府授秘採字第1000141086號函:辦理採購時,請於招標文件增列資料如下: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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