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ouli.gov@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可複數勾選)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 、土木包工業(E102011)」之公司或行號。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建築師、技師、律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其他:__________。
(2) 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
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間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項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疑議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四、
檢舉電話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6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住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台中市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住址: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文心樓9樓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
五、依據臺中市政府100年7月28日府授秘採字第1000141086號函:辦理採購時,請於招標文件增列資料如下: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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