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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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421 臺中市 后里區 墩西里公安路84號
電子郵件信箱
houli.gov@taichung.gov.tw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至採購金額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經中華民國政府核准設立,具本案履約能力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間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項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疑議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四、[檢舉電話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6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住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台中市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22289111轉13407、傳真:04—22202876住址: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B棟9樓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
五、依據臺中市政府100年7月28日府授秘採字第1000141086號函:辦理採購時,請於招標文件增列資料如下: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間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項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疑議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四、[檢舉電話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6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住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台中市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22289111轉13407、傳真:04—22202876住址: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B棟9樓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
五、依據臺中市政府100年7月28日府授秘採字第1000141086號函:辦理採購時,請於招標文件增列資料如下: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
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間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項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疑議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四、
檢舉電話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6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住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台中市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22289111轉13407、傳真:04—22202876住址: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B棟9樓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
五、依據臺中市政府100年7月28日府授秘採字第1000141086號函:辦理採購時,請於招標文件增列資料如下: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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