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08106@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
開標地點
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或累計金額達契約總額上限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處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 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1.請於投標期限將投標文件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時間以收發登記桌登記時間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2.廠商應提送企劃書6份及禮品實體、包裝樣品,未附樣品投標者,為不合格標(本案價格納入評審,故請廠商於企劃書內檢附投標廠商預算分析,並視為廠商正式報價)。
簽訂契約
1.得標廠商未經本所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者,視為拋棄得標,本所並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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