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5410@taichu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承辦年度可依優良服務表現(無劣績扣點紀錄)得續約1年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其金額為新臺幣1,1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
開標地點
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12個月)
廠商資格摘要
(與本標案相關業者)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人力派遣業「IZ12010」公司或行號。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最近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應檢附列印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2.至本所三樓發包室書面領標。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請於投標期限將投標文件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時間以收發登記桌登記時間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註
1.本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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