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cps110-09 已截止

西岐國小北側圍牆工程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 公告日:111/06/29 截止日:111/07/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467,375

押標金
$ 12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7/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7.7.8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詹崇義
聯絡電話 (04)26811747
機關代碼 3.87.7.81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37臺中市大甲區西岐里順帆路96號
聯絡人 詹崇義
聯絡電話 (04)26811747
傳真號碼 (04)26818751
電子郵件信箱 yih1225@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467,375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1 16:00
開標時間 111/07/12 09:00
開標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西岐里順帆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西岐里順帆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無不良紀錄且具履約能⼒之業者,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開工日訂定,於機關通知日7日內辦理開工並起算工期。 因本案涉及雜項(建)執照及使用執照請領作業,部份時期如非屬決標廠商可掌控時程,得申請不計工期,相關說明如下: 1.雜項(建)執照申請函文日起至機關回覆函日,得申請不計工期。 2.雜項建照退件及補件函交,依機關回覆函限定日期,得申請不計工期。(每次最多7日)。未載明,請於7日內辦理公文回覆補件或重新送件 ,期間得申請不計工期(每次最多7日),至雜項(建)執照取得始得現地進場施工。 3.使用執照申請函交日起至機關回覆函日,期間得申請不計工期。 4.使用執照退件及補件函交依機關回覆函限定日期,如非現場缺失,非屬廠商責任,得申請不計工期(每次最多7日)。未載明,請於7日內辦理公文回覆補件或重新送件,如非現場缺失非屬廠商責任,期間得申請不計工期(每次最多7日),至使用執照取得報請竣工申請。 以上不計工期申請,皆須檢附相關公文資料佐證,申請核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1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詹崇義
聯絡電話
(04)26811747
機關代碼
3.87.7.81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37臺中市大甲區西岐里順帆路96號
聯絡人
詹崇義
聯絡電話
(04)26811747
傳真號碼
(04)26818751
電子郵件信箱
yih1225@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467,375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1 16:00
開標時間
111/07/12 09:00
開標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西岐里順帆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西岐里順帆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無不良紀錄且具履約能⼒之業者,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開工日訂定,於機關通知日7日內辦理開工並起算工期。 因本案涉及雜項(建)執照及使用執照請領作業,部份時期如非屬決標廠商可掌控時程,得申請不計工期,相關說明如下: 1.雜項(建)執照申請函文日起至機關回覆函日,得申請不計工期。 2.雜項建照退件及補件函交,依機關回覆函限定日期,得申請不計工期。(每次最多7日)。未載明,請於7日內辦理公文回覆補件或重新送件 ,期間得申請不計工期(每次最多7日),至雜項(建)執照取得始得現地進場施工。 3.使用執照申請函交日起至機關回覆函日,期間得申請不計工期。 4.使用執照退件及補件函交依機關回覆函限定日期,如非現場缺失,非屬廠商責任,得申請不計工期(每次最多7日)。未載明,請於7日內辦理公文回覆補件或重新送件,如非現場缺失非屬廠商責任,期間得申請不計工期(每次最多7日),至使用執照取得報請竣工申請。 以上不計工期申請,皆須檢附相關公文資料佐證,申請核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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