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9臺中市大安區龜殼里3鄰中松路297號
電子郵件信箱
lin03012@st.t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年(116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預算金額新臺幣8058200元包含:四校師生午餐(約486人每餐63元200日)計6123600元;三校幼兒園午餐(約26人每餐52元200日)計270400元,及點心(約23人每日47元200日)計216200元;另「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補助經費1448000元(含廚工薪資728000元及生食、熟食運輸費72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9臺中市大安區龜殼里3鄰中松路297號(本校2樓校史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品質及保障本校及廠商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本校及廠商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9臺中市大安區龜殼里3鄰中松路297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為「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F501060(餐館業)、
F501990(其他餐飲業)」或具有供應或承做學校營養午餐能⼒與經驗之廠商
2.廠商或其受雇⼈、從業⼈員應具有專⾨技能之證明(包括:營養師執業執照、衛⽣管理員證書、廚師證、中餐烹調技術⼠證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請得標廠商⾃⾏上網或⾄臺中市政府地⽅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
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