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7臺中市大甲區幸福里中山路二段568號
電子郵件信箱
simbrian7258@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幸福里中山路二段56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幸福里中山路二段56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丙級以上營造業登記證(登記代碼:E101011)及檢附木作相關乙級技術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三)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影本(載明投標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 押標金繳納憑證。
(七) 切結書1。
(八) 「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登記代碼:E101011)及檢附木作相關乙級技術證(含勞保投保證明)。
(九) 電子領標憑據。
(十)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檢附曾履約之幼兒園相關案例(履約)結算驗收證明書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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