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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擴充期間:自115年8月31日至115年10月30日止。
(2) 擴充數量:擴充天數預估共計45天,水果供應天數共計9天,預估人數以原契約預估人數2956計算,結算仍以實際用餐人數為準。
(3) 擴充金額:新臺幣7,566,660元整。計算方式如下:45天*55元*2956人+9天*10元*2784人=7,566,66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第一會議室(408021)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3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警衛室(408021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3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中市學校午餐公辦⺠營服務廠商評選採購契約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評選⽇期:預計於114年7⽉31⽇(四)上午09:00於本校第二會議室辦理,如有變更將另⾏通知。
2.本案得因補助政策變更,以契約變更⽅式調整原契約條件。
3.本案得標廠商須配合本市「臺中市學校午餐公辦⺠營服務廠商評選採購契
約」最新範本新增、修改或刪減原契約內容,或配合本市政府或中央相關午餐
政策更動辦理契約變更。
4.如需廚房場勘者,請預先電話預約時間,廚房連絡人:劉懿瑱營養師(04-22596907#725)。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惠文國民小學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